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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研究人员守则
2025-09-23 17:30  

 

1、进入实验室研究人员必须具有齐备的入室手续。

2、服从管理,严格遵守本室各项管理制度。

3、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

4、爱护实验设施,用后清理自己的物品,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 凭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上岗证使用仪器设备,贵重仪器使用后登记,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主管人员,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严禁逾权使用仪器设备。

5、不得擅自挪动实验室的公用仪器、物品。自己的物品用毕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后果自负。离开实验室时不得带走本室任何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

6、 严格按照规范的操作规程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化学品)。对用过的凝胶、有害试剂、传染性材料和同位素及其污染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在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及相关仪器,不准戴手套开启冰箱、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开关实验室大门等,严防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一旦发现污染应及时清洗或特殊处理。实验废弃物按类别分别到入不同的污物桶内。随时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切实做好防护工作。如若违规,严肃处理。

7、禁止在本室饲养动物(经生物伦理委员会认可除外)。

8、未经许可,禁止带其他人员使用实验室任何仪器设备及物品。

9、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每日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者应检查水电,关灯锁门。易燃物品勿靠近电炉。

10、实验室电话只能用于工作联系,实验者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不得闲聊。

11、 发现违反规定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知其导师或课题负责人并取消其在实验室工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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