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为18:00—20:30。
二、值班期间必须保证在实验楼内,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严格执行各实验室钥匙借取与归还登记制度。
四、定期巡视各实验室水电、仪器运行情况、学生入室实验情况等,严禁闲杂人等在本实验中心逗留。
五、若发现仪器有故障,应先由值班人员查看检查,做好登记,若情况严重,应向实验室主任汇报,严禁学生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
六、监督学生在用完实验室公用物品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应做好登记,并汇报给实验室主任。
七、做好实验室安全监督,如: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危害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不得使用带有放射性的标记物试剂等。
八、做好实验仪器安全使用监督工作,如:高压灭菌锅、高速离心机、冷冻干燥机、荧光显微镜等,督促使用学生做好使用登记。
九、如果实验需要,如:通宵实验,须由带教老师与学生提前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由值班值班老师做好登记工作。
十、值班结束前,应细心检查各实验室的水、电、门窗,以及通宵运行的仪器是否有安全隐患,如烘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