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开放,上午8:00-21:00。周六周日8:00-17:00,有特殊要求得要提前预约,以便实验室安排。
2、开放范围:成都医学院在校老师和师生.
3、专人负责:在开放时间实验技术人员负责实验管理、登记。凡在室内做实验的老师、学生应填写开放登记表、药品领取登记表以及实验仪器使用登记表。
4、实验室教师负责进行仪器使用的培训,尤其是对精密仪器的使用,未经培训,未掌握操作方法的老师、学生,不得独立操作、使用精密仪器。
5、实验开始前,要仔细阅读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按步骤操作,不得随意盲目的调整按钮、拆卸设备,出现不正常状况及时报告实验室值班教师。
6、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仪器、设备、工具整理后放回原处,关好仪器水、电等。
7、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实验室环境卫生。
赔偿制度:
本制度主要针对由于学生或者教师操作不当,以及粗心大意等愿意导致实验室仪器损坏,造成实验室损失的事故进行处理,由于设备老化、学校停水电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不计在内。
1.对于实验室设备价值在1万(含1万)以下由于操作不当及错误导致仪器损坏的,操作学生停止一周实验,实验室进行批评,由带教或课题负责教师负责该学生的教育和整改,合格后报实验室允许再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2.对于实验室设备价值在1-5万(含5万)以下由于操作不当及错误导致仪器损坏的,操作学生停止实验并清退出实验(课题)组。实验室对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进行批评,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赔偿设备价值的1%并进行整改和学习。
3.对于实验室设备价值在5-10万(含10万)以下由于操作不当及错误导致仪器损坏的,操作学生停止实验并清退,实验(课题)组停止实验一周。实验室对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进行批评,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赔偿设备价值的1%,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进行整改和学习,合格后书面报告实验室允许方可进行该课题实验。
4.对于实验室设备价值在10万以上由于操作不当及错误导致仪器损坏的,操作学生停止实验并清退,实验(课题)组停止实验。实验室对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进行批评,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赔偿设备价值的1%,带教(课题负责)教师进行整改和学习,合格后书面报告实验室允许方可进行该课题实验,该教师一年内不能在实验室申报进行其他项目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