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由生物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统一管理,面对本院教师和学生开放。
2. 进入开放和大创平台的本院教师需以团队或项目形式依托申报,经实验教学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在开放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开展工作。
3. 学生入室需向实验教学中心提交入室工作申请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并由指导教师负责其入室培训,经实验教学中心批准并备案后,方可入室开展工作,未经批准擅自在平台进行实验的学生,中心有权禁止其在平台的使用资格。
4. 平台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5. 生物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委托项目老师对各自平台进行管理,负责各平台日常值班和实验室安全,液氮、纯水仪滤芯、细胞间二氧化碳等公共实验耗材由团队共同承担,各团队实验所需的试剂耗材由团队自行承担。
6. 爱护实验室仪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平台以外的仪器设备。发现仪器有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实验教学中心老师或主任报告,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因操作不当而致仪器物品损坏者要按规定赔偿。
7. 严禁将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应在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及以上级别实验室才能操作的微生物及其相关生物材料携带入实验室。
8. 严禁进行放射性实验。
9. 实验室公用物品用完之后按原样放回,不得擅自借出或带出到其它实验室。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应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请求。
10.平台公用冰箱和冰柜由平台委托负责教师进行分配及管理。团队自行购买的冰箱和冰柜,由团队自行管理。
11. 实验过程所产生的感染性培养物、菌株及相关生物制品及其它具感染性实验室废弃物,应视为医疗垃圾进行相应的特定处理。
12.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用餐,保证通风洁净,实验人员必须穿实验防护服。
13. 实验工作完毕后,做好整理工作,最后一位离开实验室的实验人员负责检查和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和门窗。
14.实验室人员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值班人员和报警。
15.以上条例如有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通知其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并取消其在平台工作资格,因违规造成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自行负责,如团队学生多次违反管理条例,指导教师未有效进行批评教育及纠正,或团队成员出现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中心有权终止团队平台使用资格。